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23〕5号)精神,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5月—6月以“倾听儿童,相伴成长”为主题组织开展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。
5月20日—6月20日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,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,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,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,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。
围绕近年来基层幼儿园贯彻落实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的实践探索,聚焦基层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,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,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,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。
重点宣传以下内容:
1、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;
2、怎样回应、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;
3、结合实际,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。
(一)精心组织实施。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,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、高校和幼儿园专业优势,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,认真谋划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围绕宣传主题,研究2023年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,做好各项安排部署,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。
(二)把握正确方向。各地要坚持科学导向,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,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。在推动宣传月活动中,各地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严防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介入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宣传月名义推销商业产品,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和虚假广告宣传,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。
(三)积累实践案例。本次宣传月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,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、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案例。各地要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在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,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,深入观察了解幼儿,关注个体差异,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。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,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,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,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。请各市教育局各遴选报送3—5个优秀视频案例,省属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每园报送不超过1个案例,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学前教育中心。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作为宣传视频。
(四)深入宣传报道。各地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,搭建宣传平台,开展生动活泼、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。充分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,通过开放日、家长讲座、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,创新形式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,科学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切的疑虑和焦点,营造共同观察了解、解读幼儿,支持幼儿发展,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,确保宣传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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